市民中心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市民中心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1.2采购人:南宁威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对市民中心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进行装修改造
2.2装修施工工期:装修服务工作以满足施工进度和验收为原则,装修施工期从建设单位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算,3日内进场开展装修工作,施工工期为30个日历天(自进场之日起计算)。装修工作完成后,在20个日历天内提交竣工资料。
2.3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施工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施工,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4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
2.5上限控制价(含税):
(1)最高限价:壹拾万柒仟捌佰捌拾柒元贰角整(¥107887.20元)
响应人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处理,为了避免不平衡报价,投标单价不超过清单中的上控单价,如成交供应商投标单价高于上控单价,结算单价则按上控单价*成交供应商总报价/上控总价进行结算。
2.6合同形式:单价包干。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等异常情况。
2.资质等级:须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建筑施工),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竞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不接受未通过采购人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5月7日起至2026年5月9日。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齐上述资料并扫描发送至邮箱9369229@qq.com,报名时需写明报名人联系电话,采购人将询比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的邮箱,本次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人应于2026年5月11日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贰份、电子版扫描件存入U盘内)密封递交到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6层16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现场递交。
6 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封面(含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负责人或授权人、联系方式、日期等信息);
2.目录(含响应文件的所有组成信息、页码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选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授权项目、内容等信息,加盖公章,无授权代理人则免);
6. 报价表(应符合询比文件的报价要求);
7. 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涉及金额等,加盖公章);
8.具体方案及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9.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注:以上各项材料相应位置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按照目录顺序编排,标注页码。
7 评审标准
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报价最低的为响应成交人。
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1日09:30截标后(北京时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 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威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6楼1601室
联系人:蔡工189 7718 6610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