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就聘请往来款项专项清理服务机构事项,选聘一家中介机构提供专项服务,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详细内容 |
1 |
采购人 |
公司名称: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 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0771-5524542 |
2 |
项目名称 |
往来款项专项清理服务 |
3 |
资金来源 |
自筹 |
4 |
采购预算 |
上控价:35,000.00元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投标,报价超过上控价的,视同无效。 |
5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往来账目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的往来款项(302笔,金额约5108万元),需逐笔核实每笔往来款的形成金额及对应依据,对每笔往来款的相关佐证资料逐笔扫描留存,按规范整理归档后提交,形成规范的对账记录,形成清查报告并提出合规处理意见。服务期限为进点后1-2个月内完成; 2.固定资产核对:转企改制时接收的固定资产存在账实不符情况(26项,金额约500.72万元),需逐项核实每项固定资产的形成金额及对应依据,对每项资产的相关佐证资料逐笔扫描留存,按规范整理归档后提交,形成规范的对账记录,形成清查报告并提出合规处理意见。服务期限为进点后1-2个月内完成。 |
6 |
服务期限 |
服务期限2个月,自合同签订并进点之日起计算。 |
7 |
项目服务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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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资格要求 |
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本机构连续执业满3年; 3.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或根据《南宁威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往来单位、个人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单位、个人和公司违约行为已列入公司“黑名单”的,以及与威宁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生过法律纠纷诉讼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9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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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 |
11 |
采购文件组成、 要求及份数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其他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各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采购报价单二份,格式与附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 |
12 |
递交采购文件 截止时间、地点 |
递交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10日8时-4月14日18时00分前将询比报价文件密封盖章后(信封正面和背面封口处),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或送达的方式至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9楼915室财务管理部,联系人:陆女士,电话:0771-552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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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和地点 |
2026年4月15日9时30分;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楼927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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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
本项目由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服务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单位,由审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评选依据:评委将以询比采购文件为评选依据,对供应商的价格分、服务方案分、公司业绩分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比选价格30分;服务方案50分;公司从业经验20分。 有效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 (1)价格分= ×3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 (2)服务方案分 5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实施方案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20分):针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方案及实施方案,且方案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20.1分~35分):满足一档要求,且实施方案描述了服务项目的内容以及实现方式、进度,实施方案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三档(35.1~50分):满足二档要求,且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对服务项目的内容以及实现方式描述具体详细,完全满足项目的需要;实施方案可行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并能体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实施计划措施,有明确的项目进度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3)业绩分 20分 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此项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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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 |
甲方在双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完成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服务费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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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 |
1.中选的投标人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擅自转让项目、放弃投标项目或者在竞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取消以后参加投标资格,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自动获得中选资格。 2.中选投标人如放弃中选资格,则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人的任何采购活动。 |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