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南宁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原驻警办公楼维修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本次询比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原驻警办公楼维修项目监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
1.南宁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原驻警办公楼维修项目的监理工作。
2.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方式。
三、采购控制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186.68万元,参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 2018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 号)收费标准,按不考虑专业系数、复杂系数和调整系数,采用内插法进行计算收费基价。本项目按下浮系数报价方式,监理费=收费基价×(1-下浮系数),有效报价范围:20%≤下浮系数≤100%。
1.参选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法人资格;
2.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响应人拟派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3.应按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场检测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尽的其他义务:对采购人负有忠实及保密责任;尽心尽力做好监理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权益。
五、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方式: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③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齐上述资料并扫描发送至邮箱973870783@qq.com,报名时需写明报名人联系电话,采购人将询比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的邮箱,本次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询比文件要求:
①询比响应文件封面(含本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负责人或授权人、联系方式、日期等信息);
②报价函(格式自拟);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参选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授权项目、内容等信息,加盖公章,无授权代理人则免);
注:以上各项材料相应位置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封面(含本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负责人或授权人、联系方式、日期等信息)。
内容遵照询比文件规定,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并妥善密封。
2.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1日当日上午8:00-12:00,当日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收。
3.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6楼1606室,联系人及电话:赵工189-7716-7538
4.递交方式:派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询比文件规定密封的询比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评选及结果公告
1.询比程序及标准
①意向参与询比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询比响应文件。
②采购人将于2025年11月 24日召开评选会议确定中标单位。如需改期不另行通知。
③有效报价范围:有效报价范围:20%≤下浮系数≤100%,不在此范围内按无效标处理。
④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报价最低的为响应成交人。
2.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将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采购单位:南宁威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