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获160万元发债奖励资金

发布时间:2018-01-29 点击量:

近日,威宁投资集团因顺利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获得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160万元发债奖励资金。

为鼓励南宁市企业在境内外发行各类债券并将融资投入南宁市建设,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宁市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南府办〔2014〕107号),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按照发行额度给与一定比例资金奖励。

集团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结合企业实际需求,以威宁资产公司为主体,于2015年3月31日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发行8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根据文件精神,发债期限为 1 年至 3 年(含3 年)、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0%的,奖励额为年度发行额的2‰,威宁资产公司本次发行的PPN在财政扶持融资项目范围内。

未来,集团将继续探索短期融资券、永续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ABS)、境外债等直接融资产品,进一步扩宽企业融资品种,降低集团资金成本,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企业资本市场形象,为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长期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讯员 邓露晶 刘吴英/文 编辑 陈晨)